租屋有一些纠纷,请专业的高手帮忙解惑...
我们一家三口于今年二月起租了一间新大楼,月租2万以上,大约是一年新屋。
除了管理不佳外,于这半年内屡次发生让我住的不安稳的问题:
1.电梯于半年内维修多次(可能是地板没黏好常破裂)
2.曾经天然气故障,全社区(一千多户)都无法使用
3.台风过后,电梯出入口的门有多栋都故障,进出不易(电力磁铁吸门故障,需用手把门
推开,对于独自带婴儿的妈妈感到非常不便)
4.停车场地板与墙壁有多处破洞(我有拍照)
5.住户有成立自救会 (会议书我正好有拍照)
6.公设一直没有开放使用
半年下来心里非常不安,睡不安稳
我经常24小时独自带小孩,根本不晓得大楼是否有偷工减料或其他危险,于是我们决定搬
走。
住至8月底,总共满半年,
依照制式合约房东可扣押金一个月。
我请求他把押金全数退还,
因为我并非自愿退租,
而是房子有很多问题
(否则不会成立住户自救会)
房东不愿意,我去电询问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所助理告诉我:
法律规定租屋者若非自愿退租,
而是屋子有问题,导致我们不安稳,有人身安全的风险,那房东必须退租并不得扣留押金
。
助理还说,我拍的照片都是蒐证有用的证据。
我要求房东退全部押金,他又说屋子有问题不是我说了算,要有公信力的验屋才算数,所
以他只需要退一个月押金给我
请问到底谁是对的?
我应该如何才能拿回我的两个月押金呢?
拜托各位帮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