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eckel (Gestaltungsrecht)
2017-07-18 13:58:42各位好
刑诉菜鸡初发
请问刑诉258之三第五项后段。告诉人可以就驳回抗告吗?
被告对于第二项交付审判之裁定,得提起抗告;驳回之裁定,不得抗告。
第二个疑问是司法警察可以命证人具结吗?
因第 196-1 条 第二项有准用186条
第 186 条
证人应命具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令其具结:
一、未满十六岁者。
二、因精神障碍,不解具结意义及效果者。
证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条之情形者,应告以得拒绝证言。
但我想是不是只有检察官可以命具结阿@@
拜托各位大德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