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婚协议 现居所为婆婆所有 如何保障自己

楼主: polarbear162 (婕咪爱polarbear)   2016-12-26 18:11:13
请教版上专业的大大们:
和老公协议离婚 有过失且想要自由身的老公
基本上态度是 我要什么只要是他能给的 他会尽量给
1) 孩子监护权 以及 月扶养2万+学费; 至小孩20岁
2) 我名下的存款 及 一间出租中的房子, 归我
(其实是婚后双方一起的存款及不动产购置)
3) 我想加一点:男方寿险的受益人不得更改(目前是我)
主要作为第1项的风险转嫁; 或者要把孩子也列作受益人?
4) 目前卡住的点是 我跟孩子会继续居住现居所 老公说我们可以一直住下去
然现居所的所有权人是婆婆.........
我主张现居所应过户给孩子 以保障我们的居住权 以免哪天被赶出去了 或者....
但老公回去沟通后 只说老人家并不打算现时处理房子产权
不知版上可有任何建议 如何在协议书里写明这个部份 才能保障我跟孩子呢?
衷心感谢各位!!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12-26 18:19:00
找律师…你怕婆婆,婆婆也怕你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26 19:58:00
突然觉得你已经保障很多了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16-12-26 20:37:00
请问你先生有哪些?居住权已经有2还想要把婆婆也拿下 好像有点离谱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2-26 20:49:00
居所的所有权人是婆婆 那准前老公的承诺有效?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12-26 21:09:00
受益人是前妻,正常男人都会抖抖抖。
作者: Afun2009 (谢天)   2016-12-26 21:51:00
找律师。
楼主: polarbear162 (婕咪爱polarbear)   2016-12-26 22:40:00
补充一下,先生名下也有存款及基金。本来这一切都是我们一家共有,将来全数要为小孩付出的,而现在选择离开家庭的是他呀!听过不少扶养费拖欠的案例,所以才想签字时多拿一些在手上。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12-26 22:43:00
离婚了吗?没有赶快找律师…想免费咨询只会少拿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26 22:59:00
会不会你要分那么多他就不离了XDD且有个提外问题,阿公阿嬷房屋过户给孙子,阿公阿嬷老了需要看护,孙子和离婚妻需不需要出钱?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2-26 23:17:00
就算没离婚 妻子也没法律义务养公婆 民1084只有父母子女当祖父母的脑子清楚的话 千万不要把财产早早给子女太多不孝子女还有民法管一下 子女先走剩下他们配偶和孙子女那可就科科了根据民法 父母是子女养 嫁出去的女儿义务与儿子同因为民法规定子女继承权利完全相同 有人会说跟民俗不合问题是我们民法就真的这样定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6-12-26 23:21:00
孩子的错,妈妈的房子也要赔上去? 有没有天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2-26 23:21:00
总之以本案论 房子是祖父母的 儿子跟媳妇的事情成年人自己去解决 几岁的人了 都有小孩了 还肖想老父母帮儿子养媳妇跟孙? 乔不拢就不要离 媳妇没处住可以回娘家跟自己亲生父母住 婚姻当年难道是男方父母强制的?小俩口自由恋爱自主结婚 出问题不自己负责?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26 23:31:00
个人觉得,婆婆是在保障他未来养老的资金,儿子一个月要给2万膳养费,爸妈老了也要吃喝穿,惨一点还要请看护一个月要6.6万(巴氏量表不过的话),觉得放一条生路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27 00:25:00
离婚的芭比,在玩具门市卖最贵........因为,她有肯尼的车,肯尼的房子,肯尼的别墅......先问原PO一个问题,现在是全职家庭主妇,还是也是工作者?那,在整个事件当中,是否真的自己完全没有过错???对于整个婚姻的维持这一块若今天双方都有工作,收入差不多那........只有四个字 ..... 不予置评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12-27 01:47:00
去找律师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2-27 07:21:00
其实这是很好的新闻题材 子女离婚 老父母赔上养老房可能有助于推动立法院通过"断绝子女关系"的民法修法子女结婚跟小孩姓氏等法条都不容父母干涉 可子女婚姻触礁竟然还要老父母未成年子女赔上养老的财产 不通过得与成年子女断绝亲子关系的民法条款 以后谁敢生?成年人做事情自己负责这个基本的节操还要不要了?至少大家以后不敢生男重生女 因为生儿子离婚会让自己辛苦一生的财产被媳妇夺走 大家还是多生女儿然后鼓励女儿赶快离婚好夺取男方老父母家产 何况女性平均寿命长又有民法保障女儿养自己 以后大家要养女防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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