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今天我在八卦板额度用光了
每次我在八卦板po有关法官的问卦
几乎都是嘘比较多
回到正题 法律书几乎是直书 由右到左翻页
因此有称为左手系(我发明的)
这里面有一个 名称叫做强制执行法
他的前面科目是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条文都比强制执行法多2背以上
所以民事诉讼法比较简单吗? 可是这样很矛盾耶?
强制只有146条 人人很快都能自读吧
好了我要去努力读我的刑诉了 本人财金系没碰过法律 只碰过商事法
还有我发现法律系的gpa都算是很低的(台大)
法律系硕士班是如何上课的
以上问题有请资深法官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