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各位法律人前辈
我家是一栋旧公寓,我家是住在三楼
楼下二楼阳台有推出搭建违建,而我家没有
所以他们有把屋顶拉高,明显已逾越两间房子的界线
其实这已经是很久以前就存在的事情,当时我们也是想大家都是邻居不想计较
但近日内对方要整修屋顶,我们借机询问是否能将屋顶降回应有的高度
没想到对方态度嚣张,不理不睬,还呛看我们是要去告还是去检举都可以
目前已知可寻求解决之途径有:
1.检举违建,但对方是很久以前的违建,应属缓拆,他们也知道所以根本没在怕,
还说他们这种很久以前的违建都是合法的...
2.申请鉴界证明,证明对方已逾越界线,但我不晓得像这种状况有没有办法鉴界?
有无适用民法767及777? 假设此法可行,我后续又该怎么做?
另外除了以上两种管道,不知大家有没有其他的解决方式,先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