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EIDO (NEET)
2016-12-09 18:56:39这是之前看到法律上有不证己罪,还有缄默权的时候想到的情境模拟。
如果今天有一场车祸,肇事者有行车纪录器,但这些纪录很明显对自己不利,
那警方要求提供时,肇事者可以拒绝提供吗?拒绝的后果会有哪些?
同样的例子,假设某甲有装监视器,然后在录影的范围内非常有机会录到
事发经过,但是某甲想保护他认为的嫌犯而想拒绝提供,请问某甲会有刑责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09 19:01:00刑事证物
换个说法,如果肇事者知道这些证据对他不利,而删除这些记录,你是想问这个?
1、没责任2、有可能构成灭证罪被告无真实义务,但证人有,因此以前很多检察官会先把想列为被告的人先列为证人,然后...
1没责任 2.有165的可能,但实际上没人那么傻,甲直接说没录到然后删除电磁记录就好。
删除自己相关的证据,无罪如果是他人之案,不考虑举证问题,有罪
楼主:
REIDO (NEET)
2016-12-10 15:04:00换句话说,我举的第2例子,如果是录到某甲自己犯罪,某甲使用“国防布”,即使很明显有删除,检方也拿他没皮条吗?
湮灭关系"他人"刑事被告的证据才会成立湮灭证据罪,湮灭自己的不成立该罪。
删除纪录这件事情本身可能会影响心证。但是,删除纪录这件事无罪,也不能拿来直接推论证明这个被删除的纪录是对谁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