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抛弃继承问题

楼主: cat91182 (喵喵~~)   2016-12-08 23:35:16
爷爷于105/11月过世
父母于96年离婚后,
我完全都没跟父亲+亲戚那边的人联络,
(但我弟都有)
最近被通知爷爷过世,
因为有负债(?),需要抛弃继承。
大伯有请律师要帮所有人抛弃继承,
所以要提交资料。
由于我不是很信任父亲亲戚,
有看网络被漏掉抛弃继承所以承担债务的故事。
作者: confident ( )   2016-12-09 00:57:00
现在民法早就改成,概括继承有限责任(民法1148二项)目前你爷爷的继承人是他的子女优先(即你父辈)相关条文在民法1138+1139条,和1176五项一起看即,在你父辈(亲等比你近)全抛完之前,你还没继承权而他们办理抛弃时,要以存证信函(挂号)通知你,所以不太可能MISS。你的抛弃时间是从知道可继承开始算3个月所以问题1:就算漏掉你,一样要寄存证信函给你通知问题2:同上,法院一定会要求,如没通知你,永远不起算问题3:可自办,另法院附近也代书事务所代办(价格自问)问题4:不一定,除非孙辈只有你,曾孙辈要等(1176五)问题5、6:可去法院抽号码,咨询法律问题问题7:法院受理完,审核成功后,会寄<准予备查>给指定送达代收人,通常不会寄给你,也可去法院查询
楼主: cat91182 (喵喵~~)   2016-12-09 08:27:00
请问可以加你Line吗
作者: confident ( )   2016-12-09 12:11:00
去法院可以咨询法律问题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12-09 12:51:00
抛弃继承为无相对人之单独行为,如果就法理上来说,即使不通知其他继承人,亦为有效。(当然了,实务上的做法还是会要你去通知其他继承人。)如果不嫌麻烦的话,可以请律师把书状先写好,你再提供印鉴证明和当场看过没问题之后,再盖印鉴章。可以的话,民法第1138条法定继承人一齐向法院抛弃继承,会比较省事省力省钱。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12-10 14:10:00
ㄟ 那是妳爸妳是第一顺位 是你抛弃后要通知她们妳弄反了 = =妳是代位妳爸继承同列第一顺位(妳子女也是)妳和其他第一顺位是独立的SORRY 看错 漏看中间令尊还活着 = =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10 21:33:00
如果不信任,父亲抛弃后,你再帮自己跟小孩办就可以花点时间自己跑或花点钱请律师跑,都可以,基本上不难花时间或花钱会让你睡得比较好的话,颇值得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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