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推薦處理非法醫療行為或醫療詐欺的律師

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16-11-15 08:53:35
※ 引述《qqrola (挖挖)》之銘言:
: 家中有長輩深受帕金森症所苦
: 除了正規醫療行為以外仍尋求其他療法
: 但卻有人趁火打劫
: 推薦目前仍屬違法的免疫細胞療法
: (推薦的人與進行違法醫療的診所似有利益關係)
: 雖然此療法既違法又與帕金森症無關
細胞療法根據目前食藥署公告似乎仍屬試驗性療法
要申請審查通過才能做
請參考下列公告
: 但長輩因病急亂投醫
: 已失去判斷能力
: 為了阻止長輩再陷下去
: 想尋找對非法醫療行為或醫療詐欺有專精的律師
: 我同時也在向衛福部檢舉
: 但因為仍在搜集證據且政府效率問題
: 仍需要律師幫忙以嚇阻對方的行為
貴長輩倘能有法律上的完全行為能力
原波並無權限阻止
不能代替貴長輩請律師
即使有所謂醫療詐欺行為 也是醫院嫌犯與貴家長之間
原波無權代為主張
至於查辦醫院診所有否違規為患者進行細胞治療
乃食藥署藥品組的行政權責 法律並未授權私人代行
食藥署說明有關光輝生命醫學股份有限公司建議放寬國內免疫細胞療法管理的報導 【發
布日期:2015-03-03】 :藥品組
有關本(03)日光輝生命醫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該公司)一行人赴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
藥署)陳情建議放寬國內免疫細胞療法管理,主張將免疫細胞療法原需完成三期臨床試驗
,縮短為完成臨床一期試驗即可上市乙事,食藥署說明如下:
一、該公司引用日方媒體所述資料,在日本免疫細胞治療產品完成第一期臨床試驗即可核
准上市,經查,日本於2013年修正的藥品醫療機器法(藥機法),並未述明此內容。
二、為加速各類醫療迫切需求之新藥審查,食藥署業於103年12月12日公告修正「新藥查
驗登記加速核准機制」。針對適應症為治療嚴重疾病,且其療效和安全性優於現行方法或
目前尚無有效治療藥物者,在科學證據之支持下,藥品臨床試驗得以選擇替代療效指標,
來縮短藥品研發時程,廠商無須等到第三期臨床試驗完成即可申請藥品查驗登記。
三、另外,食藥署於去年起相繼公告「人類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申請作業及審查基準」
、「人類細胞治療產品查驗登記審查基準(草案)」等細胞治療相關管理基準,廣納各界建
言。另,細胞治療產業可以透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專案諮詢輔導要點」申
請諮詢輔導。食藥署仍將持續了解國際間對細胞治療之相關管理及法規科學審查,並針對
民眾迫切需要產品優先研擬彈性管理方式,以增進民眾用藥可近性及維護國人健康。
四、上述精進細胞治療產品管理機制,經於陳情會中一一說明後,該公司對於我們的努力
表示稱讚,也對於造成我們的困擾深感抱歉。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1-15 14:26:00
最起码可以跟律师咨询讨论案情,而且若真的有成立犯罪的可能性,亦得与长辈沟通。或是以第三人告发亦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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