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虚拟币公司内部诈欺

楼主: NHiromi   2016-10-06 09:19:10
有一家公司是台币储值之后变成虚拟币
然后大家会互相用虚拟币在交易
但也有人把虚拟币用相应的比值卖来赚取台币用
*该公司规定 购买虚拟币的人禁止线下交易
该公司的内部人员不透过储值方式
在A帐号身上动了手脚 从后台发放虚拟币
A帐号就直接用这些虚拟币卖给其他人赚取台币
这是伪造文书了
跟该公司投诉之后
1.该人员已经开除 (但是A帐号还在卖)
2.他们表示当时已经处理了 但未处理完全导致一年后的今天
还会有这种方式继续赚取台币的行为
我要求他们对这个帐号进行封停的动作 他们却表示
1.已无一年前的后台发放纪录 他们不敢处理
2.承接上述第2点 我问不能以当时处理的资料作再次处理?
他们表示处理这个案件的员工几乎都不在公司了 他们找不到资料所以不敢处理
3.他们怕处理了A帐号 A会检举跟提告 毕竟他们没有一年前后台纪录 无法证明
我认为该公司牵涉到背信罪的问题,他们提供一个平台
但是有买虚拟币的人却没受到保障
请我想问他们这样的说词真的足以采信吗?
1.切入点明明很多 比方说A没有储值帐号却有大量金流在交易
他们却会又扯到原点 没有当初一年前的纪录他们不敢处理
2.我有一年前A跟该公司人员的对话 A跟该被开除公司人员说东西要发到他帐号
这个证词也不足以采信? 一定要一年前的后台纪录?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10-06 09:21:00
1.那不是伪造文书2.受害者拒绝承认受害妳拿她无辄跟A交易的人 付钱拿到虚拟币 公司也承认有效并无受害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0-06 09:27:00
怪怪的,这些行为,跟原PO 有什么利害关系??是因为业务竞争的关系?全买下来,然后1:2来卖,不就得了? 现赚五倍....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0-06 10:51:00
应该涉及的是无故变更电磁纪录的犯罪,跟伪造文书没有关系吧?然后就算有背信罪可能,原PO也非法益持有人,看不出来有什么法律上利益的损害。纪录有没有消失是事实上问题吧...版友怎么会知道。刑事诉讼上,只要资料符合法定证据方法+合法调查,就可以有作为证据的“资格”,但这个证据“可信度”的高低又是一回事。你的问题比较偏向可不可信,这涉及到事实。版友没办法去调查也接触不到卷证...没办法告诉你可信与否。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10-06 11:41:00
其实不关你的事情,这是公司跟员工的事情我要是公司也完全不鸟你,说实话他们还跟你开协调会很好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10-06 11:56:00
换个方式说好了 Q:公司有没有权特价卖给某特定人A:有也就是说 她不需要跟妳讲公平 = =0元也是特价啊 不管事实上是不想还是不管 都和你无关==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10-06 12:12:00
如果你今天买到他卖的虚拟币然后被强迫关闭帐号,那还有的吵,现在是他们内部的问题,他本来就有资格用任何价钱卖所以我才会说,这是员工跟公司的问题,你的公平那是你自己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06 12:13:00
真的跟你无关,他人事务。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10-06 12:13:00
认定的标准,所以我才说公司肯跟你开会已经很好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06 12:17:00
消费者储值的人权益受损→这句话有极大问题就是公司没有处理,没有把买的帐号都停权,消费者权益因此受到保障,如果你被停权,你才是有受损你应该买贵了觉得受损,但那不是理由公司会给测试工程师师、合作对象、特定玩家很多虚拟币的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0-06 12:22:00
按照你的说法,受有损害是公司,因为员工透过变更电磁纪录的方式致生公司利益之损害。但你所谓的买贵了或是破坏兑换行情...那只是反射利益。你并没有因为员工私下出售虚拟货币这件事受有损害,你购买虚拟货币的权益与获得的财产权都是存在的。直接具体利益侵害跟间接受到影响不一样。如果觉得版友的免费回答不合己意,欢迎去法律事务所进行咨询。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10-06 12:54:00
最倒楣的是PD师吧获游戏公司老总赠虚宝还被社会罚鞑 XD现在他FB又有有趣的读者投书了 XD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0-06 12:56:00
我也想当浪人...可惜考不进台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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