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种阻却违法同时存在的情况

楼主: LWK (LWK)   2016-09-12 23:32:10
想请问版上法律人,
针对阻却违法事由,
如果同时具备多项阻却违法事由,
应该采用哪一个事由为宜,
其中紧急避难是不是具有排他性?
必须要全部方法都没有的情况,
才适用紧急避难?
那其他多项如果都适用的请况呢?
谢谢解答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12 23:54:00
紧急避难比较难用,当然符合其他的先用其他法规吧,超法规没有法规,先引用成文法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13 05:45:00
好像不需要竞合吧....至于所谓全部方法都没有,才引用紧急避难?文词怪怪的多项适用,就看哪项是当时情境所为的最符合法令像是前面持刀歹徒已经捅人质第一刀,要捅第二刀时警察开枪击毙了歹徒用法律授权可以压过紧急避难但同样情境,换成第三者拿起球棒,在第二刀时往歹徒头敲下去,敲死了,因死老百姓非执行法律勤务,只剩下紧急避难可以阻却但不管是要走刑 21 or 22 or 23 ,都是不罚或者情境可以改为,第三者年龄未满14 ,一棒敲下去欧....漏写了 24那要走 18 or 24 ? 要问法官吧.....要是走18,说不定被敲挂的歹徒,会改走民事跟代理人讨赔用24条反而可以确认行为正当性,之后若有民事庭民事庭法官也比较好处理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3 07:37:00
阻却违法事由之间没有排他性但是既然仅一种即可成立,那就不需要再引其他的了。
作者: ultratimes   2016-09-13 16:58:00
先搞清楚紧急避难和正当防卫的差别吧敲歹徒,那是正当防卫,不是紧急避难正当防卫是他人的违法事件,紧急避难不是危法事件违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13 19:56:00
以第三者身分敲下去,用24会比23好用....
楼主: LWK (LWK)   2016-09-13 23:09:00
啊 看到ID我认真了XD...
作者: ultratimes   2016-09-14 00:43:00
拜托,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难是站在上帝视角在分辨的对于当事人来说,防卫or避难就对了,哪会去分辨这个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14 10:39:00
原PO自己搜寻楼上ID吧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4 11:58:00
想到一个例子,某狗主人明知其狗凶猛有攻击性,竟放任犬只自由活动不加限制,一日该狗见路人甲经过,对甲扑咬,甲情急之下持路旁木棒将该狗打死。 这样甲是成立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难啊?
作者: ultratimes   2016-09-14 12:26:00
紧急避难,狗的行为不会有任何不法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4 16:28:00
我觉得也可以成立正当防卫,因为狗主人未尽注意管理义务,放任狗自由活动,若因此令他人受伤,有过失致伤的罪责。而甲的行为应可解释为对狗主人过失致伤行为之防卫。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14 17:26:00
可以成立正当防卫啊,为何不行
楼主: LWK (LWK)   2016-09-14 20:19:00
查一下ID 楼上两位不用太认真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4 20:21:00
也没有很认真啦,只是觉得“同时符合防卫或避难”的例子不是那么困难。然后我觉得避难有衡平要件,所以若是有其他事由可以主张,解释涵盖的范围会比较大。所以先采其他的阻却违法事由对行为人比较有利。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14 21:24:00
下次不答LWK,其实我们两个是在跟你说Orz
楼主: LWK (LWK)   2016-09-14 22:17:00
我认为可以同时啊......说不可以是U吧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4 22:36:00
就是一半回U,一半拉回来讨论各项事由的先后...下次我会多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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