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大好,
爬文过后,分割共有地的问题想请教各位板大。
乡下有块建地,有21位共有人持有,今年提出了强制分割的诉讼。
我家是被告之一。
分割计划书中的分割方式基本上大家没有意见,因为就是依现行约
定分管方式做分割,但是对于现在已存在地上建物的留存有意见,
因此来板上发文,请教各位大大,我可以如何写诉状。
共有地分割,每块地都有临路,我家的地在中间,我家右边那块地
现为空地,所以没什么问题,但是我家左边那块地的地主在民国
85年左右盖了一间二层楼砖造房,部份盖到我家土地上,此房子确
定没有建照,但应该是有税籍资料,这几年又增建了铁皮仓库及铁
皮棚架,都部份盖到我家土地上来,我家对此虽然生气,但也无能
为力,因为当时是共有地。
现在共有地要强制分割,我家想利用这次机会看是否能在判决书中
一并载明地上物拆除归还,在辩论庭时提出。
问题1.分割计划中,对于盖到我家土地上的违建写明是保留,我要
如何写诉状,才能使违建不保留?
如果不幸,违建物被保留了,我家就不能要求拆屋还地了吗?
问题2.我家想在这次的诉讼中一并达到拆屋还地的判决,诉状的填
写或是答辩的方向,有什么建议或是重点?
以上问题,请各位板大帮忙,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