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收养与遗产

楼主: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过的KND特派员)   2016-08-31 19:54:25
被他人收养的子女,在养父母死亡的时候,
继承了养父母的财产。
如果此时本生父母尚未死亡,
可以终止收养关系,
再继承本生父母的财产吗?
( 帮别人问的 )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08-31 19:59:00
zzz
楼主: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过的KND特派员)   2016-08-31 20:08:00
请尽情打脸没关系,因为文中的主角不是我~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31 20:18:00
法律上只有一对父母,收养后脱离本身血缘父母了,所以没有继承权。白话文,不能两面吃。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8-31 20:23:00
人死了你要怎么"终止"收养?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08-31 21:34:00
没有打脸问题…因为我觉得再认个干爹,当三姓吕布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8-31 21:37:00
收养可以死后终止,参民法第1080-1条第1项。原PO所举例子,若真的在养父母死亡后经法院许可终止收养的话,依民法第1083条...因为回复与本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对本生父母是有继承权的才对...。但因为要经法院许可,记得实务上已有这种“继承完就跑”的情形,然后法院不许可终止收养。另外可以看看养父母那边有没有其他子嗣,如果有也可以主张终止收养显失公平XD
楼主: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过的KND特派员)   2016-08-31 23:38:00
原来如此,结论就是理论上不能两面吃XD 感谢大家~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31 23:49:00
哪有这么好的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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