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在脸书社团被人辱骂
去县市政府法律咨询后 咨询律师也支持我提告
最后到地检署写了状纸提告公然侮辱跟加重诽谤(他有另外发文直接指名我)
他用的名字有两个
就像很多人会用 板桥金城武(吴XX)之类的
后面()的才有可能是他名字那种
在写状纸时 有将她脸书页面附上
就是有看到 他名字是 板桥金城武(吴XX) 此类字眼
状纸中我也没直接写 被告是 板桥金城武 或是 ()中的吴XX
只有写明 该被告 这样
因为怕写了如果两个都不是他名字 反而被吴XX吉诬告就傻眼了
这几天收到地检署来信 原以为是要去警局做笔录了
结果是
虽然不意外拉 毕竟没有三年以上 根本不查ip
但是当初连名字也给了 这样不能传他人来问讯吗?
现在想问 地检署现在给就是不受理了 他字案签结了
我能再去警局直接报案吗?
(因为有看到人说 有机会有网络警察查)
另外 想请问 因为原本打算刑事附带民事
现在地检署不受理
那如果我打算另外提民事告诉
如果只有他名字 并未有他地址.电话.身分证号那些
想请问是否能受理呢?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