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0 08:33:00修四十万,卖39万??? 到底怎样跟保险谈的????怪不得保险公司会觉得自己也是被害者.... ^_^要是你们一开始就只想卖39万,保险就干脆直接吃下来算了人家拿去杀肉报废,弄个五万十万都不是问题,干嘛修???讲难听一点,请到法院好好解释,花四十万修车,39万卖的道理,让法官来质问你们做这样决定的理由这就好比你花四十万修车 然后五万卖我,然后再跟对方告要求对方理赔车价价差这是基本算术吧......你的车子是1年半的车,理论上应该有车体险吧换言之,听起来应该是先用车体险理赔掉了...保险公司理赔后, 接着要跟对方车主做代位求偿的动作结果呢,车体险,你的保险公司跟对方保险公司讨了四十万你又把车卖39万,然后又要卖车损失灌在这块求偿...不觉得很有趣?? 怪不得对方保险公司觉得被加害了...要是要透过诉讼,一开始就跟你的保险公司讲清楚另外2~6万可是范围很大,从可是100% ~300%你可以告过失伤害,人家也这样子跟你讲对方保险公司也甘愿,既然你要上法院,他也愿意因为这样子,他就可以一起针对民事赔偿这一块来喊价之前答应你这边的保险公司,买单四十万的承诺,cancel !反正,你要的,对方保险公司已经不爽了,不吞了,大家上法院个人不知道您卖原厂卖高还是卖低,那是您决定的,约都签了说卖低,您要去追讨吗? 还是觉得原厂欺骗您车子实际价值?若一开始不要修,跟你家的保险公司讲清楚,直接办报废赔偿车子残值,买台新车,皆大欢喜...你只要针对人伤部份跟精神抚慰部份求偿...你的保险公司去告对方民事你告人伤,以及不含车损的民事赔偿或者跟你这边保险公司一起告,反正会每项计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0 15:46:00想到之前一个笑话,上帝有个工程,找了天堂的美国人台湾人报价,先报价的是美国人,美国人报价100万美元接着台湾人报价300万美金,上帝很讶异,问台湾人为何报这么高的价格,台湾人靠近上帝耳边悄悄的说"一百万我叫美国人做,剩下的,你一百万,我一百万,如何?"于是台湾人得标这个工程.....我个人只能说,前面报二十万,后面说四十万修好,有鬼~~~自己要不要主动跟对方保险公司揭露这个资讯,你决定自己修自己的车,连报价单都没看过,就修了.....搞不好到时候,您可能算在共犯或帮助犯上....自己小心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0 23:12:00差一倍的风险,这种车厂在拆车之前都必须要告知....也就是会说...现在估大概20,但最终要整个拆开估才知道必须要先讲,不然单单消保法或民法就有得修理车厂了就跟医生现在都要先跟病患家属讲 开了可能会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