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车祸赔偿请求

楼主: ancaly (... )   2016-08-20 01:53:15
请板上各位前辈给点意见
小弟上上月底车祸,三台车推撞,我是中间那台
肇车责任鉴定在最后方(100%)
我的车买1年半,车价82万,修理40万(车头、车尾全毁)
修了一个月后,家人觉得不安全,修完当天卖给修车原厂中古车行只卖39万,
(原厂认证中车行估未受损可卖55万,损失16万)
医药费1100元(手脚头腰挫伤、流血)
因工作在垦丁交通费,一周来回一次,共5次(约5000),其他交通费就没提了
拖车费5000元
在家休养5天,因排班,未特别请假
第一次保险公司来谈和解,我和他提
医药+交通+拖车费=11000 + 精神赔偿
总金额落在 2~6万即可 (卖车损失就算了!)
(请保险公司带给车主决定,我们觉得这应该不会不合理,还是大家觉得不合理)
今天保险公司打来说,"只能赔你们11000,其他部份不赔
如果觉得不合理,你们就提告吧! 我们也是受害者!"
当场有种火大的感觉! (立马决定提告)
下午问过二位律师,都说卖车车损可以求偿
请益各位大大
1、接受11000的和解,还是提告?
2、合理的要求金额是多少?(有人说提高一点让对方杀)
谢谢大家的帮忙和指教!!!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0 08:33:00
修四十万,卖39万??? 到底怎样跟保险谈的????怪不得保险公司会觉得自己也是被害者.... ^_^要是你们一开始就只想卖39万,保险就干脆直接吃下来算了人家拿去杀肉报废,弄个五万十万都不是问题,干嘛修???讲难听一点,请到法院好好解释,花四十万修车,39万卖的道理,让法官来质问你们做这样决定的理由这就好比你花四十万修车 然后五万卖我,然后再跟对方告要求对方理赔车价价差这是基本算术吧......你的车子是1年半的车,理论上应该有车体险吧换言之,听起来应该是先用车体险理赔掉了...保险公司理赔后, 接着要跟对方车主做代位求偿的动作结果呢,车体险,你的保险公司跟对方保险公司讨了四十万你又把车卖39万,然后又要卖车损失灌在这块求偿...不觉得很有趣?? 怪不得对方保险公司觉得被加害了...要是要透过诉讼,一开始就跟你的保险公司讲清楚另外2~6万可是范围很大,从可是100% ~300%你可以告过失伤害,人家也这样子跟你讲对方保险公司也甘愿,既然你要上法院,他也愿意因为这样子,他就可以一起针对民事赔偿这一块来喊价之前答应你这边的保险公司,买单四十万的承诺,cancel !反正,你要的,对方保险公司已经不爽了,不吞了,大家上法院个人不知道您卖原厂卖高还是卖低,那是您决定的,约都签了说卖低,您要去追讨吗? 还是觉得原厂欺骗您车子实际价值?若一开始不要修,跟你家的保险公司讲清楚,直接办报废赔偿车子残值,买台新车,皆大欢喜...你只要针对人伤部份跟精神抚慰部份求偿...你的保险公司去告对方民事你告人伤,以及不含车损的民事赔偿或者跟你这边保险公司一起告,反正会每项计价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8-20 12:59:00
你花40万修车有单据吧 上法院去请求这部份的赔偿不要请求差价 修车那比较多 = =就算40万都零件折旧后还是比差价多 XD事后你要卖请看成另外一件事情 XD如果你技术好又遇到认同的法官 道是可以请求修车+价值减损一起来没错 那部份实务没完全统一 XD
作者: Beijingman ( )   2016-08-20 14:03:00
求偿卖车损失根本无理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8-20 15:17:00
如果你去问律师.也相信律师.那上吧.去告吧.自然就知道结果还有一点.这是你自己说的.当初车厂和你说修车费是20万.旦修完和保险公司请40万.这部份要是查到修车厂那有问题.你也...千万不要说你不知情.毕竟你自己也说了报价和保险申请不同价这之间价差可是20万.就算单据拿出来.不见得就一定会被认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0 15:46:00
想到之前一个笑话,上帝有个工程,找了天堂的美国人台湾人报价,先报价的是美国人,美国人报价100万美元接着台湾人报价300万美金,上帝很讶异,问台湾人为何报这么高的价格,台湾人靠近上帝耳边悄悄的说"一百万我叫美国人做,剩下的,你一百万,我一百万,如何?"于是台湾人得标这个工程.....我个人只能说,前面报二十万,后面说四十万修好,有鬼~~~自己要不要主动跟对方保险公司揭露这个资讯,你决定自己修自己的车,连报价单都没看过,就修了.....搞不好到时候,您可能算在共犯或帮助犯上....自己小心点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8-20 22:26:00
台湾高等法院 103,上易,299 认同价值减损可以请求也不认同超低残值,现在这种似乎有越来越多的趋势个人认为现在处在一种看签运的状态 XD原厂表示没动手前还不知道其实这么严重就跟开刀没下刀前不知道还有别的状况要处理一样 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0 23:12:00
差一倍的风险,这种车厂在拆车之前都必须要告知....也就是会说...现在估大概20,但最终要整个拆开估才知道必须要先讲,不然单单消保法或民法就有得修理车厂了就跟医生现在都要先跟病患家属讲 开了可能会死的风险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8-21 00:05:00
现实是你可能遇到持不同见解的法官们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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