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板上各位前辈给点意见
小弟上上月底车祸,三台车推撞,我是中间那台
肇车责任鉴定在最后方(100%)
我的车买1年半,车价82万,修理40万(车头、车尾全毁)
修了一个月后,家人觉得不安全,修完当天卖给修车原厂中古车行只卖39万,
(原厂认证中车行估未受损可卖55万,损失16万)
医药费1100元(手脚头腰挫伤、流血)
因工作在垦丁交通费,一周来回一次,共5次(约5000),其他交通费就没提了
拖车费5000元
在家休养5天,因排班,未特别请假
第一次保险公司来谈和解,我和他提
医药+交通+拖车费=11000 + 精神赔偿
总金额落在 2~6万即可 (卖车损失就算了!)
(请保险公司带给车主决定,我们觉得这应该不会不合理,还是大家觉得不合理)
今天保险公司打来说,"只能赔你们11000,其他部份不赔
如果觉得不合理,你们就提告吧! 我们也是受害者!"
当场有种火大的感觉! (立马决定提告)
下午问过二位律师,都说卖车车损可以求偿
请益各位大大
1、接受11000的和解,还是提告?
2、合理的要求金额是多少?(有人说提高一点让对方杀)
谢谢大家的帮忙和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