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被店家事后诬赖偷窃,可否要求赔偿?

楼主: b1uecat (蓝喵喵)   2016-07-15 15:11:01
家人去逛完服饰店,隔天店长说包包不见,怀疑是家人偷的,因为当时只有一个顾客,但
没监视器。
现在在警局做笔录,请问如果无罪或不起诉,可以反告什么捍卫权益呢?谢谢。
另外之后7月底出国一个月,会不会有被法院传唤的问题呢?
作者: missjillian (喔喔!!)   2016-07-15 16:26:00
可以反告诬告,若有妨碍名誉的状况也可告,并请求损害赔偿,若出国可以请家人在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跟书记官及检察官改约时间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6-07-15 16:33:00
这没有诬告,他怀疑你偷窃而已,除非他假造证据才有诬告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7-15 17:02:00
55年台上字第888号 "如其报告之目的,在求判明是非曲直,并无使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之请求,即与诬告罪之构成要件不符。" 目标是抓(正确的)小偷而不是害(无辜的)人受罚,并不是诬告,就算指错人也不是
楼主: b1uecat (蓝喵喵)   2016-07-15 17:48:00
谢谢
作者: loveway (太阳)   2016-07-15 21:28:00
1楼 诬告不是这样用的吧...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7-16 09:20:00
如果店主行事夸张,証明非家属所拿却又搞到广为人知,在名誉受损部分可以寻求民事管道处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16 11:24:00
报警是他的权利,但广宣民事之外也可能涉及妨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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