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遗产计算的一些问题

楼主: monkeytim123 (麦尔君)   2016-06-13 19:48:23
题目简化完大概如下
甲男与乙女为夫妻。
甲男生前分别赠送祖父丁20万元,祖母戊10万元让其创业。
甲男又以遗嘱赠送庚35万元。
当甲男死亡时,其血亲之亲属只剩丁戊。
试问:甲男死亡留下60万元(包括遗赠的35万元),应如何继承?
我一开始先将赠与的钱归扣回去,所以甲的应继财产是60+20+10=90万元,
然后配偶乙应继份是60万元,丁、戊各15万元,
特留分各为30万元、5万元、5万元,加总为40万元,
应继财产减去遗赠90-35=55万元,因此没有占用到特留分,
接下来我就不太清楚要怎么下一步了,求助各位><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6-13 19:55:00
特留分是对的,但是遗赠有侵害特留份啊…现存遗产只有60万看你是学谁的学说。归扣要不要返还,这边要对戴说跟林说加以论述
楼主: monkeytim123 (麦尔君)   2016-06-13 20:09:00
侵占特留分的部分是用现存财产看不是应继财产看吗@@?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6-13 20:11:00
如果你采林说,归扣要返还,那么遗赠就没有侵害特留分,但是采戴说遗赠不需返还的话,60—35就剩下25了上面推文手误,戴说是归扣不需返还当然,修法草案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应该知道我说的林跟戴是指什么吧?)
楼主: monkeytim123 (麦尔君)   2016-06-13 21:02:00
我想请问一下这题用林说返还的话是返还丁超过应继份的五万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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