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简化完大概如下
甲男与乙女为夫妻。
甲男生前分别赠送祖父丁20万元,祖母戊10万元让其创业。
甲男又以遗嘱赠送庚35万元。
当甲男死亡时,其血亲之亲属只剩丁戊。
试问:甲男死亡留下60万元(包括遗赠的35万元),应如何继承?
我一开始先将赠与的钱归扣回去,所以甲的应继财产是60+20+10=90万元,
然后配偶乙应继份是60万元,丁、戊各15万元,
特留分各为30万元、5万元、5万元,加总为40万元,
应继财产减去遗赠90-35=55万元,因此没有占用到特留分,
接下来我就不太清楚要怎么下一步了,求助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