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女朋友下班回家 哭着回来
事情是这样的 他到一间中医诊所 刚进去的时候老板娘就很喜欢他 会拿水果给他带回家
吃
然后那边有一位资深的员工 是个女生 看到这个画面感觉有点失宠
第一天都还对我女朋友很好 面带微笑的 很有耐心的教他
接下来都没给我女朋友好脸色看 照他教法做 也会被说不行 但他自己还是那样做
然后做到第三天 我女朋友觉得他不想做了 因为上班的气氛很差 而且整间医院就只有四
个人
然后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先提出
我女朋友今天提出了 打算再撑一个月 不料老板娘跟医生 却叫他直接走一走
三天试用期的薪水也不会给他 因为他说他们这三天都在教他 所以根本不应该给他
他们在台中的中港路上叫富春中医
不用打卡 他们也没签约 什么都没有 请问这样还要得到薪水吗?
作者:
dec16 (新生代幽默大师)
2016-06-05 00:21:00建议你先修掉形容这诊所的词,你不知道有没有人在看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6-05 04:06:00电询劳工局
有上班就要给薪水,但一般不建议直接打出公司名字,直接去劳工局申诉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6-06-05 10:02:00违法,请投诉
上班不给薪是违法的事,有什么不能说要帮忙隐瞒的?这让我想到犯罪嫌疑人被警察逮捕多半都要戴安全帽,怕别人认出自己。
多的是不要脸的老板告员工,小弟是担心原po有不必要的麻烦,讲难听点,生活法律板说不定会水桶你,因为,打,广,告…
抱歉,小弟一直以为提到某板或某论坛被桶是因为不能广告。
所以妳连常见违规宣导都没看就是了 = =那是罚抽像危险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