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是否能构成妨害秘密罪?

楼主: gest007 ( )   2016-05-23 18:08:57
事实陈述略以:A男在办公桌与B男利用Line通讯软件聊男人话题时,突然A男肚痛如厕,此时B男仅传一句“我的胸比女生大”的讯息给B男,A男的Line讯息显示在手机萤幕上,恰巧被C女看到,而C女待A男厕毕回座位,并告知A男看过B男刚传的Line对话“极为不舒服”,而C女并表示A男将手机放置桌上任何人经过均可看到此讯息内容,所以不算偷看?且告戒A男与B男别拿C女做人身攻击对象,但B男事后觉得隐私权遭受侵害,非公开的对话竟遭C女偷看后还接到C女Line短信(下次再这样要告他们职场骚扰),请问C女主张是否有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23 18:10:00
主张骚扰是一定没道理的妨碍秘密,要看事实认定如果真的是放在桌上不用解锁就能瞄到,那自然没有秘密可言如果是c女擅自拿a男手机看line内容,就可能有问题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05-23 18:29:00
不是秘密,但也没有骚扰。C女对号入座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23 19:30:00
就算a跟b真的拿c身材来说嘴也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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