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于4/7被机场接送车行的一部厢型车撞,上周5/12妈妈、车行老板娘以及他们的强
制险保险公司a在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最后和解达成,保险公司说会在6/12以前将赔偿
金额汇入我妈妈的户头。
本以为事情圆满结束了...
刚刚(5/16)保险公司a打电话给妈妈说他们发现自己并不是接送车行的保险公司,所以
要寄新的
和解书给我妈,并且赔偿金额要扣除强制险的金额,还强调很急,明天要给答案。
我想请问这样合理吗?怎么可能有保险公司事发都一个多月,还派业务员来一起谈和解,
竟然完全没发现车行根本不错是自己的保户?
因为这个问号真的太大、太不合理了,我妈能拒绝新和解书用寄的,要求重新去调解委员
会一次,车行老板、原来的乌龙保险公司a以及真正的保险公司b都要出席吗?
还是其实这种事情很正常,新和解书用寄的也没关系?
更新更新后续:
今天5/17,我妈妈向保险公司a提出重新去调解委员会一次,车行老板、原来的乌龙保险
公司a以及真正的保险公司b都要出席的要求。
保险公司a负责的业务员一直推说“我很急”“不要再麻烦车行老板跑来跑去啦”“保险
公司b不可能出席啊”
保险公司a的业务员说原本谈好和解的金额他一样会给妈妈,只是需要另外跟他签一张和
解书。并且日后可以拿着这份和解书再另外向保险公司b申请强制险的部分,我妈绝对不
会吃亏。
我要妈妈打电话给车行老板确认这件事情,没想到通过电话才发现车行老板完全不知道后
面这些事情的发生...我的天啊...太诡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