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准备国考。我是完全法律外行人,目前凭借自修和补习学习。对于以下民法时效取
得相关条文,不是很懂他的意义和应用,补习班也还没教到。
http://i.imgur.com/V3fGb1u.jpg
请问我以下的理解是否正确:
1.768条:我捡到一个钻戒,我一戴戴个10年,钻戒就变我的?
2.768条-1:我误拿别人的伞但没发现,一用用个5年,伞就变我的?
那如果是:朋友借我伞,我忘了还,他忘了要,那又算是768条还是768条-1?还是都不是
呢?
3.769条:我发现某人有未登记的空地或空屋,赶紧跑去落地生根long stay,20年后就变
我的?
4.770条:我发现某空地或空屋,以为是没人的,就去落地生根,安居乐业,10年后就变
我的?
还望好心板友指导纠正啊!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