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有关网购标错价消费争议请教

楼主: flyaway13 (云想衣裳花想容)   2016-05-12 14:43:49
大家好 有一笔网购的消费争议想请教大家
1.购物平台:台湾乐天市场购物网 (上面的某一店家)
2.过程概叙:我在该平台刷卡下单购物,接着当天该商品卖家以无法配送为由取消订单,
并另来信说明是标错价,我买的价钱的确较市价为低,我共买两款不同
并在下单后不久即收到乐天寄来的已收到款项通知信,卖家说要用6折卖我
但跟我下单的价格(约2折)还是差了不少,所以我没有接受,卖家取消订单
后,我付的款项应该也退了回来(包含红利点数)。
3. 争议点: (1)依据现行“零售业等网络交易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第5点,卖家在两天内提正当理由可拒绝受理订单,但买家若已付款
则契约视为成立,我想请问,"无法配送"或"不小心标错价"是否为
条文内讲的正当理由? 又,我刷卡付款并收到乐天寄来的已收到
款项通知信,是否视为契约成立,如此卖家还可以擅自取消订单吗?
我的送件地址在各大购物网站都属可正常配送地址。
(2)目前我是透过消费者保护会线上第一次申诉,但是卖家就是不愿意
依当初订单卖我,我就算走第二次申诉、调解,是不是他不愿意卖
我也拿他没办法? 如果走诉讼模式是不是他会被罚款?
我知道今年有针对标错价的网购进行修法 而且就快要上路
但是我的时间点应该不适用
希望有板友能帮忙答复 谢谢帮忙!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16-05-12 16:17:00
这要提告才有办法,我是卖家我也不愿意
作者: yundatw (yundatw)   2016-05-12 16:40:00
只能提告才找到,但没有一定赢就是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05-12 19:12:00
仔细看你的信件内容,现在几乎所有的网络贩卖平台都会保留卖方同意才完成合约的条文,妳的合约根本没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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