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4-22 00:07:00其实,个人倒觉得,老板还算ok讲难听一点,老板有义务派员工去照顾员工吗?? ^_^再者,这位员工,跟友人是同事吧,那假若关系很不错等同老板用公款让同事去帮助同事........若什么都要讲合法,员工一开始就可以拒绝非工作的工作...因为照顾同事并非雇主当初与劳工签订的契约内容...
要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分开看,超时加班是一件事,加班后换补休或者领加班费是一件事,这老板处理的不漂亮.Y另外劳基法没有规定第五个小时以后怎样算,因为不支持超过十二小时还要上班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