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E1822 (坚定)
2016-04-19 20:23:50大家好,烦请解惑。
以下是事情经过;
原PO大概3年前曾加入某间E开头健身房的会员,
约满后并未在续约;
之后就常常接到E健身房的电话,
也曾在电话中要求不要再打过来,
但该公司依旧会不定期来电。
想请教一下,
若要杜绝这种情况是否只能写存证信函,
依个资法第3条第4、5项、 第19条第8项,
要求该公司删除和停止使用我的个资;
否则将依个资法第20条第7项、 第28条第3项、
第29条要求赔偿?
还是有其他的解决方式?
最近真的受够了那间健身房,
想找个办法一劳永逸,
烦请板有提供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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