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抛弃继承的继承系统表

楼主: mozoe (鱼饺控的朋友)   2016-04-18 20:24:41
在网络下载有2份表格 格式
一个是 http://www.yungchin.gov.tw/newfiles/104.05.07-3.doc
另一个是
http://goo.gl/UTOlTP (抛弃继承(家事科).doc)
过世的是我父亲 在我高中的时候父亲已跟我母亲离婚
我跟弟弟的扶养全都是跟妈妈。(完全没有跟父亲连络)
日前被警察局 联络说父亲过世。
我跟我弟弟现在要办抛弃继承 (我知道现在是法律是改成限定继承)
只知道父亲的 一位兄弟(祖父母、外祖父母应该是已经过世),
继承系统表 除了写我跟弟弟 在加上 我们知道父亲的一位兄弟即可吗?
其他人没写出来会有法律问题跟责任吗?
因为父亲那边 兄弟姊妹可能会有
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
谢谢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6-04-18 20:27:00
继承系统表不用写你父亲的兄弟姊妹如果你父亲没有再婚,那优先继承的只有你们兄弟两人你父亲的兄弟姊妹,是在你们放弃继承后,才会有继承权所以这个系统表里面不会有他们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4-18 20:32:00
站在法院立场,只要该位置有人就要写所以还是会建议就您知道的填写,不知道就注记让法院可调查
作者: ixixet (= =)   2016-04-18 22:29:00
还是弄清楚吧!不然漏掉等于白跑一趟程序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6-04-18 23:28:00
法院会看户籍腾本上面的排行看是否有漏掉要你补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4-19 00:34:00
现在户政事务所连兄弟姐妹的现户誊本都不给申请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6-04-19 00:51:00
法院会叫你补正 你再拿法院的公文去户政申请即可
楼主: mozoe (鱼饺控的朋友)   2016-04-25 19:59:00
先谢谢各位的回答 我会先用 我跟弟弟去做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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