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3月底时被刚调过来的主管约谈,问我有没有意愿到RD
然后薪资不变,但是奖金津贴的部分可能掉。
我就说:如果津贴部分拿掉我可能没这个意愿(津贴对我来说不少)。
结果
就在上星期被约谈并且告知4月底到新部门报到。
然后我反问说:之前你问我有没有意愿去,现在是直接告知,
所以是强迫我过去? 他的回答是:没错,就是强迫你过去。
而且在这期间他又再次说明津贴部分一定会拔掉,
可是这次却不是单独跟我谈,是旁边有同部门的同事在,
让我不知如何回应他,而且让我的感受很差。
我的问题是:
1.我没意愿过去的话,接下来我能怎么处理。
2.公司都有薪资保密条款,他在大家面前讨论我的津贴问题算违约吗?
3.拔掉津贴部分算违反调职五原则中的"对劳工薪资及其劳动条件,未做不利之变更"吗?
4.对于工作地点变远,是要跨县市才算吗?还是只要时间便长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