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定期租约和不定期租约 对小弟的影响

楼主: davybike (尼)   2016-03-12 17:01:24
版上先进们好
最近遇到一个问题
小弟最近租的房子,租约一年期即将到期
但因工作转调的关系,预计在往后一年“可能”会离开现居地
所以想与房东续签一年时,希望可以增加因工作离开,则视为合约到期
但房东好像不愿意小弟所说的建议
又说可以改为不定期租约,这样就不用受到合约的束缚
但就我所知,房东有意将此间房子卖掉
想问一下,小弟该怎么选择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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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小弟认为继续跟房东,说服房东依小弟的想法,增加合约内容
ps2.若为不定期契约,若要搬离也是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吗?(租金月缴)
ps3.如果房东在不定期契约期间,要租给别人,我是不是只能离开?
ps4.如果房子卖掉,新房东说要租给别人,我是不是只能离开?
(朋友跟我说我ps3和ps4因为土地法100条,所以我可以主张不离开是真的吗?)
谢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12 18:51:00
不定期只对房客有利 房东一般不愿意这样签1. 搬离仍然必须提前告知 2. 房东只能收回自用不能租3. 不定期租赁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房东卖房的话新屋主有权收回 除非你们这笔租约有公证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3-12 19:03:00
彼此彼此吧,原PO觉得加上房客想搬就搬的条款怎会觉得房东想卖就卖,要你离开,是不对的????建立双方彼此违约时的罚则,如一个月的租金额谁先要用到谁就付钱,不就得了???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3-13 07:56:00
你要求对方就一定得答应?契约自由不是只有单方而已。月租下,也是对方通知后一个月搬离。
作者: tgsh (宗师)   2016-03-13 10:18:00
看起来房东也是有商量,那你如果估计住多久就签多久啊!不是说房东就得要被你说服、听你的照你的意思签约换成你是房东你愿意承担随时从有租金可收变成没租金可收的风险?定期契约你可以解约,一般文具店的契约好像都是写赔一还两个月的租金就能解约,该解的约他必须让你解,该赔偿人家风险损失就该赔给人家,房东没必要佛心给你或许"赔"偿这字眼是太重,应该说该给的"补"偿还是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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