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推文及回文的公然侮辱判定

楼主: msk127 (歼灭太白粉)   2016-03-10 07:24:30
本人在这两天,在某版面与版友讨论同性婚姻的议题时,对方因为我赞成同性婚姻的
那一方,因此多次隐射我是"淫乱的同志"。想请问各位法律专业的板友,当今社会不
至因为一个人是否为同性恋,便对其人格有负面评价,但如果隐射对方是个"淫乱"的
同性恋,是否可认定其构成公然侮辱呢? 证据如下:
[证据一]
→ msk127: 楼上 某些教徒的中心思想就是同志代表淫乱跟不纯洁阿 呵呵 03/09 16:42
→ msk127: 他们自己不检讨为什么自己只会吸引到不纯洁的同志 03/09 16:42
→ msk127: 却很自然地把所有同志族群都纳入淫乱的区块 真是厉害呢 03/09 16:43
我相信还是有少数不淫乱的,不过铁定是少数,不然游行就不会办成那样了
既然彩虹旗都拿出来了,为什么不敢大声说"我们就是想要淫乱"呢?
为何还需要东拉西扯说"你们中间也有淫乱的人,你们不要假道学"之类的话呢?
而且不是我污名化你们吧,彩虹旗上的六色诉求又不是我帮你们设计的 ._.
淫乱有糟糕到让你们不敢公开承认自己想的就是这个吗?刚还有人说是生物本能耶
连本能都出来了,有一瞬间我都觉得淫乱变得好崇高好伟大呢,虽然下一秒我就回神了
但你们成功动摇了我一秒钟,不觉得这样是一个好的开始吗?
虽然只有一秒钟,但如果你们继续丰富你们的淫乱论,也许到最后全世界都会接受啊
万事起头难,我觉得啊,还是从承认自己想要的就是淫乱这点开始,考虑一下吧
[证据二]
推 msk127: 什么叫"我觉得"他们想要%%%法案? 原来现在教徒已经进化到 03/09 05:50
→ msk127: 现在基督教徒可以指称想要结婚的人淫乱 哪个教会的说一下 03/09 05:51
→ msk127: 一下同婚是假议题 一下同婚是淫乱 一下同婚是罪恶 03/09 05:52
→ msk127: 全部都给你们这些@弱教徒说就好了阿 现在是在抓思想犯吗 03/09 05:52
→ msk127: 要这样搞我们以后也来讨论一下公然骑士的教徒能不能结婚 03/09 05:53
→ msk127: 超好笑的 你们教友在守护家庭活动把人围起来驱魔就算了 03/09 05:54
→ msk127: 现在还要在同婚议题上胡言乱语 要这样搞就先证明一下 03/09 05:55
→ msk127: 你她@的你们的救世主在哪里阿 两千年了都说不清楚 03/09 05:55
→ msk127: 就要依你们解读那本破书的见解来给同志族群定罪欧?笑死人 03/09 05:56
→ ******2: ok,我另外发文了。说实在承认自己淫乱很困难吗? 03/09 09:31
→ ******2: 不是追求性权、性解放?这就是淫乱啊,怎么,不敢承认? 03/09 09:32
→ ******2: 我都不怕被贴上传统或保守的标签了,怎么,讲你们追求 03/09 09:34
→ ******2: 淫乱的自由就缩了不敢承认? 03/09 09:34
谢谢
作者: NT500 (生来犯罪人)   2016-03-10 07:58:00
不特定多数人。不过我个人是认为光是id和教徒很难联想到现实中的你‘本人’,当然你要告也可以告,或许检察官有不同见解。
作者: nba10346 (川)   2016-03-10 09:49:00
想要趁这篇询问一下 如果一篇文中有十个人在讨论 其中有三个人在护航 然后有人留言说护航的都白痴之类的 这样那三个人都可以告吗 ?谢谢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03-10 10:58:00
护航的认定?没有指名id比较难,光是用板规桶就会有争议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10 11:20:00
看你遇到怎样的法官。
作者: wallachia   2016-03-10 11:36:00
何必跟淫乱到教宗活着就下台的邪教比较?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6-03-11 18:25:00
不可能成啦这种芝麻蒜皮的小事不要浪费司法资源啦
楼主: msk127 (歼灭太白粉)   2016-03-13 19:38:00
我知道像楼上这种整天找同志新闻的最不浪费时间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