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于台北租屋处缴交管理费一万元左右,
由管理员代收并开立管委会收据。但最近得
知房东太太告知管理费没入帐,管理员也离
职不愿接电话。主委告知是管理员侵吞费
用,但表示管委会不会负责。我都还有保留
当时收据,但人不在台北,不知道要如何寻
求协助呢。更重要是不想让这些人逃避法律
。因为他们都抱持着大家会自认倒楣。可以
在外地的警局报案吗?谢谢各位
楼主: flyingkenh (小凯~) 2016-02-24 14:36:00
或有律师愿意可以代替打官司可站内信,我愿意付律师费只差在不方便常上台北,人在南部。谢谢
应该是管委会要负责追讨,因为是管委会请管理员代收的,一万元请律师应该不划算吧,可以提告侵占罪,但应该是由管委会告诉,或由你告发。
楼主: flyingkenh (小凯~) 2016-02-24 16:22:00
可以在外地提告吗外地警局可受理吗?谢谢各位了
对了 提醒一下 妳缴了收据拿到了 妳缴费有完成别被拐又缴了 简之 被A的是管委会不是妳
楼主: flyingkenh (小凯~) 2016-02-24 21:50:00
房东又硬被要求补管理费
那就是房东自己的问题 你如期缴纳就好 她自己去跟管委会处理.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译社)
2016-02-25 00:13:00严格来说,你不算被害人,
楼主: flyingkenh (小凯~) 2016-02-25 00:35:00
谢谢各位,我报案完成,业务侵占
管委会收据已经拿到手了,但没入管委会的帐,是管委会的问题。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2-25 17:46:00存证信函,写明有关管理费缴纳,业经贵委员会聘雇之XXX收取并开立收据在案,有关XXX与贵委员会之间涉及民刑事之间争议,非本人所能置喙.
楼主: flyingkenh (小凯~) 2016-02-25 21:59:00
这个社会就是一堆人想占别人便宜,然后又当别人都忍气吞声,希望版友都能小心自身财物。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2-26 03:37:00结果原波在外地警局报案成功? 外地警局没说原管区报案
楼主: flyingkenh (小凯~) 2016-02-26 21:17:00
不用,全国受理。但发生地警局要负责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