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楼主: efangqi (efangqi)   2014-11-07 08:03:02
2010年时在露天拍卖购物遭到诈骗
金额算不上大,据当时警察说法受害人三人
之后年底有开过侦查庭,
所得到的资料是露天诈骗卖场所有人与转进的银行帐户是同一人
被告 人"似乎在大陆",之后就只收到一封通知说被告遭到通缉
至今没有任何下文
问题:
现在已经有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协议,诈欺也列入条文中
但仍然没有办法将被告遣返回台湾?
或者该协议只针对重大刑案有用?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4-11-07 08:15:00
为何没法?很简单啊...对方根本不甩我们这边发出的公文,我们又能如何...
作者: mercury1011 (秋叶)   2014-11-07 08:43:00
1是对岸觉得这种小钱小案,没空理你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1-07 08:43:00
抓到的话会遣返啊 要先抓到别说你这种小案了 一堆通缉要犯跑到对面只要政商关系
作者: mercury1011 (秋叶)   2014-11-07 08:45:00
2遣返没那么快,通常不会只为了你这案件"专机"遣返3有背景的更不会鸟你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1-07 08:47:00
够好 公开露面也都没事啊...
作者: YAHQQ (哑虎)   2014-11-07 10:06:00
其实讲现实一点好了 你被诈骗的金额VS遣返的成本 你就知道为什么不太想动了
作者: bailan (Bailan)   2014-11-07 10:18:00
诈骗大概要等时机整团捞到才会遣返吧
作者: windwater (风水)   2014-11-08 02:48:00
也要公安找得到被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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