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外交人员违约

楼主: liuda (这世界垃圾真的很多)   2014-11-06 23:38:47
各位专家好
我于今年二月和相识10多年,去年8月决定正式交往的一外交人员以结婚为前提认真交
往,因此协商我辞职,陪同他去驻派国家,为他洗衣煮饭打扫,直到今年八月中,我的签
证到期,我独自返台。但返台后,我沈思许久,觉得个性不合(他太抠,连买件25美元
的衣服都要我自己付钱,生活习惯脏乱到夸张,还曾在交往过程跑去ptt征友…吵架时我
推开他,他打我巴掌,还把我的手指折弯,伤透我心),所以决心今日提分手。
三月时,我们有立下简单书面契约,并签名,内容表示他必须给我一个月两万生活费(他
月薪20多万!我辞掉年薪60几万的公务人员工作,为他做所有家务),但直到11月他都未
曾支付,请他汇款,他也无回应,我告诉他这样我只好提告。
我想请问各位专家,会因为他是外交人员,我无法对他提告吗?
另,有无什么是我需要注意的事项?
感谢大家帮助我,我觉得很无助…
作者: T50 (打不赢二二)   2014-11-06 23:43:00
折弯是骨折吗,告他伤害求偿会不会比较快
楼主: liuda (这世界垃圾真的很多)   2014-11-06 23:45:00
但我当时在国外没保险,也没留下验伤单我不想伤害他,但我需要一点生活费支撑到我找到新工作,我希望他可以依契约给付。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1-06 23:59:00
没结婚给予生活费? 1.包养 违反公序良俗无效2.赠与未交付前得撤销 恐怕不容易拿到 = =
作者: lllssslll (From Swarm)   2014-11-07 00:06:00
补充楼上大:民法第408条第2项的"履行道德上义务"是有解释空间的,看你们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所涉赠与,若符合一般社会通念对"类似扶养功能"的理解,值得一试最后补充,就算他是总统,也试用民法。跟身分无关~
楼主: liuda (这世界垃圾真的很多)   2014-11-07 00:23:00
我担心的是,他因为在国外工作,无法出庭,政府会不会因为他有工作在身,就同意他可以不用出庭?
作者: lllssslll (From Swarm)   2014-11-07 00:31:00
不会阿,他可以请代理人阿,代理人制度就是用在这里的
楼主: liuda (这世界垃圾真的很多)   2014-11-07 00:40:00
我知道了,感谢你!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4-11-07 11:30:00
但问题是你要走法律,先不论会不会成功,等你走完流程少说也要三个月半年或者更久,你与其期待他拿两万给你不如先去找工作= =
楼主: liuda (这世界垃圾真的很多)   2014-11-07 11:40:00
我当然会找工作囉~只是我的权益我也要争取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1-07 12:28:00
人是英雄钱是胆,虽然现在说有点晚....原PO工作也应该有一段时间,公务员工作虽薪水不高但应该还能够存下一些钱......若真的也没什么存钱,现在可能先从亲朋好友取得协助.或者是家人方面的协助来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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