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Teacher 看板 #1KMir4q9 ]
作者: likeyi (yo~) 看板: Teacher
标题: Re: [请益] 已无师生身分的师生恋
时间: Thu Nov 6 09:22:09 2014
因为最近看到不少老师与"国三"学生发生师生恋的情节,和同学讨论后的结果,我们觉得
为什么他们不能等学生毕业后再在一起呢?因为也常常看到不少师生恋修成正果结婚的事
有名一点的如苦苓吧,虽然他们也离婚了...可是最近也在BG板有看到相差20岁的师生恋
结婚生子的例子,一旦毕业后不就没有师生名分束缚了吗?至少在法律上没有,我们得到
这个结论后又跑出一个疑惑,若是新闻中的老师和学生他们在学校时只是开始谈恋爱却没
有任何的亲密动作,并且没有被爆出来或是告到教育局,毕业之后跟前面例子一样在没
有身分束缚的情况下公开的在一起,这样若被爆出他们其实在学校时就已经在一起了,在
法律上到底有没有责任?曾经去补习班学过刑法的两光同学讲说既然"现在"已经没有这个
身分,那么依照法律的原则应该是以目前的身分为依据来判断是否违法,所以应该是就算
被爆在法律上也无所谓,不违法;我们没学过的人认为却认为可是在他们还是师生的时候
有在一起啊,没有所谓追溯期吗?这样还是应该犯法吧...
当然在道德看法上还是见仁见智啦,就单纯想问问这样法律上是不是可以真的没有事,
如果是的话,那这些老师若为真爱好像有点为他们搥心肝的感觉...一年之差幸福却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