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过失伤害罪,互告,会有时效中断的问题吗?

楼主: clark0816 (阿杯)   2014-10-28 16:23:16
车祸事件之过失伤害的请教。
1.我是初判表中,无肇事责任的那位。
对方就是转弯机车,不礼让直行机车。
双方都有受伤。调解已经失败。
2.我的问题是,我要提出过失伤害告诉,警察告诉我,对方也可提出过失伤害。
形成互告。我询问,告诉期不是六个月,
我最后几天提告。是不是就不会被告?
警察告诉我,当我提告时,就有时效中断的问题。
从我提告起,重新计算六个月,是这样吗?
还是警察懒得做笔录?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10-28 16:37:00
如果你认为自己没有过失,不用怕被对方告...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4-10-28 16:45:00
......没有时效中断的问题,您提出告诉就是告诉了如果您是说撤回后能不能再告,答案是否定的请参考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1项与第238条第2项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0-28 16:56:00
警察说的完全错误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0-28 17:09:00
妳不告 对方也可以先告啊 为何一定要妳先 = =会不会成 是另外一回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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