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然诽谤超过追溯期

楼主: jellymoon (winter is coming...)   2014-10-28 14:12:09
请问某A若在网络发文公开诽谤某B
但已超过六个月追溯期
请问某B还可以对某A采取什么法律行动吗?
不然那文章就会永远在网络世界无法消除,永久造成B的名誉损害
请先进帮忙回答,非常感谢!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10-28 14:26:00
六个月是B知悉起才开始算...不是发文日起算另外,民事求偿是两年...
楼主: jellymoon (winter is coming...)   2014-10-28 15:08:00
我知道是悉知起六个月感谢一楼帮忙~那如果超过二年是不是就永远没办法了...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4-10-28 16:57:00
楼上到底在问什么...都说懂了民197...请求权人"知"有损害及赔偿义务人时起...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0-28 17:39:00
加重诽谤追溯期是10年告诉期六个月 取早到的那天民事侵权是从发生开始算10年或知道2年也是早到那天为准这是指赔偿 去除侵害没有期限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4-10-28 22:13:00
除去侵害依民法第125条是15年吧?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4-10-29 00:53:00
你要 会说话 一些,网络文章还在,就跟法官说,侵害持续发生,你不断受伤害,直到这一秒。。。。自然没有时效问题。如果法官不接受,就只好不要求偿,但是把文章撤掉再教你一招神技,你发一封信给他,跟他说,请他除去,他不答应,跟法官说,他是侵权行为人,有停止的义务,现在告知他,他仍不停止,他的不作为可以当成做为,当成侵权行为新的时点。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0-29 01:35:00
C大真好心把续命方法都教了 XD
作者: grace0928 (静香)   2014-10-29 01:42:00
cute太强了吧
作者: capzxcv5566 (capz)   2014-10-29 08:18:00
Cute讲得很对。如果想告刑事案件,诽谤为6个月告诉时效,告民事则是 <两年> 的请求权时效。若想告诽谤刑案,超过六个月怎办? 这就要讨论了,自知悉起,因诽谤若为网络犯罪,则为刑法之 <继续犯>知悉起,你可尝试延后主张。 例如: 你可说之前没看到若非网络之诽谤案,就找个 <证人> 来证明你知悉时间是小于六个月。 前提都是要赶快告,先去告,再由检察官来判定。 不过真的不想有此挂虑,最稳的是六个月.请参考如下Blog,为相关诽谤案例:http://prenewhuang88.pixnet.net/blog/post/1575875更正 : http://ppt.cc/HFE4 相关诽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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