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10/22下午下标一个二手的手机
电话询问可否以8000含运购买
同意后汇款并电话告知
但是过没多久打来告知说希望要我用8500购买
我不同意这价格购买 使买卖双方同意取消交易
起初卖方告知明天早上会退款
电话询问后说没空 所以改成隔日
N次到了昨天周五下午还是一样找借口说没空
后来短信说今天邮局有开会去汇款
因此平台上发出最后短信告知
依然还是到现在没有退款又写说礼拜一晚上保证会收到退款
照这样下去 一定演变成拖拖拖 拖到后面根本自然忘了
而根本不想去退款
问题:
这种情况先去警局报案等有无汇款之后再做打算吗?
还是直接去法院提告侵占罪?
又很怕到时候周一晚上又说周二...周三...N次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