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105w7 (无穷回圈)
2014-10-16 23:16:59已爬过文,但没有讲到这样的问题
若是子女欠钱,被告民事求偿
法律上,父母亲需要连带偿还吗?
民法第十二条规定,满二十岁为成年,即具有完全之行为能力,能独立行使有效的法律行
为
所以,若未满20岁,19岁的少年欠债,父母须偿还债务?
若已满20岁,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为个人行为,不关父母的事吗?
谢谢~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10-16 23:18:00原波可思考所谓"完全行为能力"之意旨
未满20岁,法律行为(借贷契约就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效力未定,必须得法定代理人事前同意或事后追认,法定代理人同意自然负连带清偿责任,法定代理人不同意契约自始当然无效。若已年满20岁,已经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就自己对自己负责,父母不用负责。(所谓行为能力是指单独为法律行为的能力,什么是法律行为请自行看书不再赘述)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4-10-17 09:12:00
侵权行为与法律行为要分一下...
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要分开看:行为能力:能独立为有效法律行为的法律上资格或地位。责任能力:对于不法行为能负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上资格或地位。责任能力又分为侵权能力(侵权行为之责任能力)及债务不履行能力(债务不履行之责任能力)。有无责任能力的判断标准:行为时有无识别能力。识别能力 : 可以判断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效果的精神能力。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4-10-18 02:45:00第二行"欠钱"又扯到债之发生 这问题非常大....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10-18 03:13:00楼上在暗示人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