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我朋友目前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他在某县市的环保局检验室担任主管,该检验室员工虽然
是受环保局管理但是外包给某科技公司,所以我朋友实际上是跟科技公司签约也算其配置
下的员工!
目前状况是该检验室原本的主管要离职,该科技公司公开征人很久都找不到人,便从人力银
行的资料中找到我朋友,邀他去面试,后来决定录用但是有个问题,
(该环保局跟科技公司的合约有注明检验室的主管学历跟资历等各项资格,我朋友学历什么
都相符但是缺了某项资历:在具某认证的实验室待满一年以上)
照理说,这样不符资格是不能担任该职位的,但因为他们找不到人,所以科技公司就去说服
环保局,让我朋友先进来做然后慢慢去学该职位主管的相关工作,也一边累积资历(在该检
验室待满一年就符合上面讲的资格)并去上各项课程和各种考核实验等。
就在我朋友做快半年,各种考核都通过,实验也run了大部分,该上的课程也都有上,该职位
主管的工作也都做的蛮顺手的,结果该科技公司却突然跟我朋友说,公司的某主管的后辈他
完全符合资格,11/4要来接该检验室主管的位置,希望我朋友转检验员,(照理说该检验室不
能多配置一个人,但其中有一个检验员一月合约到了会离职,所以这段重叠的期间,科技公
司又去说服环保局接受,当然薪水是科技公司出的)
该科技公司主管(当初面试我朋友也允诺他的人)亲自到该环保局跟我朋友说明致歉,不断
说是因为现在跟环保局要换约了所以没办法,知道公司很对不起他,他这段时间表现很好,
希望他能接受能留下来,等新主管来协助他交接熟悉等等!(反正就是接受不然就离职)
我朋友他当初跟该科技公司签的合约是一年的检验员(虽然实际做的是主管的工作),对于
后续职位升等跟薪水(两著薪水差了10000)调整并没有额外注明,只有口头承诺!
我想亲问各位前辈,我朋友该如何自保呢?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可以要求科技公司在我
朋友待满一年的时候一样依照约定让他正式升主管吗?(好像很难)
那如果接受公司这样不合理对待,也有这两个月重叠人力和之后续做的风险在,有什么办法
要求公司白纸黑字给保证吗?
谢谢各位前辈,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