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土地被人说窃占 该如何回存证信函?

楼主: godrong95 (家暴)   2014-10-14 01:28:01
背景:
有一位地主有两块连在一起的地,上面盖了几栋房子
这位地主十多年前把其中一块地卖给了A,并告知A说隔壁的房子可能有占到你的地
后来地主往生,地主的儿子把另外一块地卖给了我们(十年前)
这位地主没有告诉儿子两块土地与上面房子之间的问题,当然我们家也不知道
因为当初两块都是同一个人的,所以地主在盖房子没有注意太多
所以我家买的地上的建筑物,有一部分跨到了A所购买的地
现况:
A在去年提起土地一事,并主张我们窃占了他的地
今年九月请了地政事务所鉴界,确有此事
双方协商迟迟没有进展,对方于是寄了存证信函
问题:
1、对方主张刑法第三百二十条第二项,请问在此案例下是适用的吗?
2、对方寄来的存证信函里有一些错误,例如指控我方的“新建之铁皮屋”窃占他的土地
  但事实上并没有铁皮屋,自然也没有新建的问题。(对方应该是误认了)
  针对这类错误,在回复时是否该明确指出并辩驳?因为他通篇都围绕在这不存在的铁
  皮屋。
3、对方要求回复窃占土地的处理方式,我们希望的方法就是拆屋还地,那就直接写入回
  函内即可吗?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4-10-14 02:27:00
刑事应该不至于成罪 民事就看怎么谈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10-14 08:55:00
拆屋还地是拆你的屋,把地还给他,建议不要乱写不然误会更大,不考虑先鉴界吗?
作者: YAHQQ (哑虎)   2014-10-14 09:22:00
自己乱写到时候被对方抓到把柄的话 哭都来不及了拆房子这么大的事情也不愿意找律师写??真是很奇妙啊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0-14 15:51:00
希望的方法是拆屋还地 就先把屋拆了然后就可以回 侵害已不存在然后之前....所以没有窃故意
作者: itri3185 (竹梦)   2014-10-14 18:07:00
如果是连栋的话,可以调一下当初使用执照。可能有约定使用的空间。找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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