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之前的公司欠钱不还,我告了他民事诉讼
但是法院通知开庭后,后来公司要求我要出差
而且是出国半个月,我连请个假都没办法回来
里头有提到我只要提委任人就行了,不过我一个人住台北,也举目无亲。
一般来说我需要请个律师去,不过由于这是十几万的小钱,
而且证据明确(没有什么需要激烈争辩的,因为欠钱就是欠钱),额外请
别人去实在是不划算。请问我应该怎么样做才可以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呢?
听说法院也不会为了原告不在就择期开庭,而我如果真的找不到委任人的话,
我有在想,是不是放弃诉讼费(十几万所以诉讼费一千多),重新再提告一次
比较好呢?
还是说劳工这边有什么类似的协助服务可以申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