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因为月初的时候出了场车祸,
但碍于交通大队申请相关资料实在不是很快...
赔偿的事感觉上时间越久也越不利,
加上对方及保险公司也不是很积极处理与关心,
现在除了等申请资料下来跟准备相关资料外,
也想询问看看大家的意见。
事故是发生在中华路与四维路口(交通号志中华路绿灯),
我是于中华路机车道驾驶机车直行,
对方是中华路汽车道驾驶汽车要右转至四维路(转至机车道或汽车道不清楚),
我看见对方转出来的时候先是响喇叭2-3声,
但眼下他也没减速或礼让,所以我顺着要右转避开他,
但无奈还是撞上去了,
笔录时对方声称他时速20、我是说30,
现在小弟想请问肇事责任如果不含双方速度的情况下,
各自的责任会有几成?
我印象中中华路汽车道号志似乎是有四个,
所以想请问对方绿灯时是否能右转?
还是他是需要红灯时亮转弯灯才能右转?(不清楚是左转还是右转)
因为我是左股骨粗隆下粉碎性骨折,
现在去哪也都不方便,所以来法律版询问一下大家意见,
还有关于事后赔偿问题该如何去做会对自己比较有利?
听闻保险公司通常都会拖延超过1年就不理会你,
现在去哪也都不方便也不能上班,实在担心呀...
所以麻烦大家热心帮助跟回答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