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抛弃继承的相关问题,想要请教各位前辈
我父亲在我很小时就到中国发展
后来在我成年之前他就很少回家,
这二十年左右他几乎没有抚养过我,也很少很少回家(几年一次)
基本上我们一家还有奶奶爷爷都是靠我母亲一人辛苦支撑下来的
最近得知父亲在中国发生意外过世
做子女的最多就是到中国把他迎回来办理后事
我们有在中国申请办理死亡证明与公证手续
非常确定的是我父亲名下没有财产
但因为怕有我们不知道的债务问题,所以在台湾也会办理抛弃继承
但问题来了
我们全部都是台湾人已经在台湾办理抛弃继承
那我父亲名下如果在中国还有债务的话(我们实在不清楚)
我们既然已经抛弃继承权了,
那么这个人的所有债务(即使是在中国)是不是也一起抛弃了呢?
还是我们需要到中国依他们的法律办理抛弃继承?
(但到中国办理相关程序感觉对一般老百姓有点复杂,
这在办理我父亲的死亡证明与公证手续就已经稍微领教一二过了...)
因为查询网络相关资料似乎都没看到有类似的案例
因此想要来这里请教有没有了解相关法律的前辈可以指点一下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