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幼单亲,近两年家父去世,家父在外尚有一子女。
这两天接到法院通知,说家父生前有借人钱,目前可以继承那笔款项。
单亲的关系,并未和父亲多加接触,故不知他是否有债务问题,
上网找寻各种继承的问题,在苹果日报看到以下这段话:
“早在2009年间我国《民法》第1148条,已将“继承”修正为全面限定继承。
所谓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以所得遗产为限,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若遗产大于负债,剩余的才算读者的,若负债大于遗产,那就没有
遗产可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就完全不用负担债务。现在若遇到这类继承
问题,继承人也不必去办理抛弃继承手续。”
后来,我又找寻一些线上免费咨询,他们却告诉我说目前是全面继承,
他们只是一直叫我转电话,也不正面回应我看到的“限定继承”是怎么回事。
所以想请问各位,目前到底是限定继承还是全面继承呢?
若是全面继承,我现在要继承这笔款项,是否要填写限定继承的声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