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判例等同法律违法违宪?

楼主: soniccsie (心机)   2014-08-05 20:45:24
何谓中华民国法律
依中央法规标准法
第 2 条 法律得定名为法、律、条例或通则。
第 4 条 法律应经立法院通过,总统公布。
宪法亦依权力分立原则明定
行政院是拟法单位
立法院为审查单位(宪法赋予法律制定权)
司法院是执行单位
监察院为监督单位
课堂上或实务上
常听到判例等同法律
判例既无经立法院审查
亦无总统公布
怎会是法律?
再者司法单位为执行单位
制定法又执行
根本是球员兼裁判
法治国最基本的原则即是信赖保护原则(宪法)
另外大法官会议解释576协同意见书
687号解释 不同意见书
自家人都不认同判例等同法律
顶多就是司法行政命令
综合上述
判例怎会等同法律?
作者: count52   2014-08-05 20:57:00
不过妥速审判法第9条与刑诉草案377条好像采不同见解
楼主: soniccsie (心机)   2014-08-05 20:58:00
法律位阶 宪法 与中央法规标准法位阶狂胜形妥法
作者: count52   2014-08-06 00:02:00
的确 不过在适用法律时应该是下位阶具体的法律要先适用折衷的说法是宪法上平等原则 相同的事件应为相同之处理判例的适用不能脱离案件事实 也符合法治国原则的法安定性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4-08-06 01:12:00
判例跟决议一样问题很大 ...以前须要判例跟决议制度就像职权命令一样迟早应该要走入历史的东西最高法院不在公布决议,自然不会再选出判例之前有人发文提了一堆释字讨论决议的性质跟效果来比较不公布后的决议性质就像拿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一样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14-08-06 11:47:00
若判例的内容仅在阐述条文内容,未增加法律所无之限制则不生违背信赖保护原则之问题(参释字574)依释字374号解释,判例应无法律上拘束力,仅视同命令但判例为未来审理案情相同或类似案件之法理依据具有事实上之拘束力
作者: leehui12 (lee)   2014-08-07 15:58:00
以后不会再有判例了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8-07 16:59:00
应该是决议部会让院外知道吧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14-08-08 13:17:00
将来还是会从判决中选出判例,但不作公布而已。
楼主: soniccsie (心机)   2014-08-08 21:16:00
落实法院是法官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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