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我和前女友交往两年
对她我是照顾无微不至
所有吃住、玩乐、生活开销都是我负担(但是她收入是我的2倍)
曾经同居过1年多
然后吵架她搬出去后
双方也从未说过分手还是继续交往下去
而我也一直以男友身分替她帮忙
还有照顾猫咪...等等
却在2013年我无预警下得知女友准备要结婚了...
备受打击下...我还是祝福了她...甚至包了红包给她
打理所有她放在我家的东西
之后越想越不对...
便问了她和急将结婚的对像...认识多久...交往多久
她却讲得含糊
之后我私下调查才发现我这一年来一直被劈腿...
且对像有4个...包含我同事...
她和她先生就再一起至少1年了
盛怒下找她对质却被她呛:我没有对不起你
失去理智下我把她和那些男人对话截图方式已她的脸书帐号名义传出去
内容多半是她和朋友说让人家的先生外遇很得意之类的
还有和我同事亲暱对话内容
冷静下来之后相当后悔
当然也被她告"妨害电脑使用"
对于自己冲动下做的事我也很懊悔
检察官那说什么我也配合乖乖认罪并同意和解
然而在和解上却出现分歧...
依我的收入和家庭背景
3~5万是我最大极限了...
无论是口头上诚恳道歉、甚至登报道歉
我都表示愿意配合
但是她要求的和解金80万是最底限
一毛不让而且还要在往上加
理由是因为调解委员说
调解金法官会斟酌双方收入和社会地位家庭背景
她说她年收有300万
要求80万也很合理
(就我和她交往两年经手了他公司大小事所了解,她年收有60万就要偷笑了,事
实上所谓公司,不过就是1人工作室的规模而已,还没有挂牌)
想当然尔...和解破局
然后在7/18号收到民事求偿
必须在十天内提出答辩
她请了鼎鼎大名的律师接下这案子(非。常。有。名)
和她先生联合求偿150万...
这两天我也咨询法福免费的律师咨询...
目前大至整理出一个头绪
好像因为肖像权的追诉期1年快到了←小弟记得不是很清楚,大致就是这样
所以他要赶在这期现在赶快跟我做民事求偿
如果民事这一块我如果不和解争取压低赔偿金额下
又会影响到刑事判决并留下前科
但是如果我要配合和解...不留下前科就是要任她鱼肉付出庞大代价...
小弟愿面对自己的行为
但是也不愿这样被予取予求狮子大开口...
在这想多听听不同的想法和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