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PTT呛人奥客、死鲁蛇 12乡民不起诉 ?

楼主: RolfP (洛夫)   2014-07-03 22:30:15
原文
014年07月03日20:02
新北市游姓男子去年5月在PTT八卦版PO文,叙述自己曾在麦当劳遇到服务态度不好的店员
,却引来乡民群起围攻,留言呛他“奥客”、“死鲁蛇”,游男愤而控告12名留言乡民涉
嫌公然侮辱等罪嫌。但新北地检署认为游男以帐号发文,无法让浏览者推敲、连结出他的
真实身分,今天对挨告乡民做出不起诉处分。
不起诉处分指出,有网友在PTT八卦版PO上一篇新闻报导“遭客诉暴怒!秀泰影城员工摔
客手机”引发网友热烈讨论,游男去年5月25日晚间上网回文,叙述自己曾经去麦当劳买
蛋卷冰淇淋时,也遇到店员服务态度不好,竟然将发票放在桌上,而不是放在他的手上。
这篇回文引发乡民回响,几乎都是嘘文留言呛他,更有乡民直白呛“奥客”、“不然要把
发票塞到你屁眼喔”、“刁民,自以为是”、“买个蛋卷冰就想当大爷”、“是不是想摸
正妹的手被打枪,脑(应为恼)羞崩溃啊”、“死鲁蛇,你玻璃娃娃内心这脆弱、脑残有
要医吗”等语,游男一怒之下控告12名乡民公然侮辱、加重诽谤等罪嫌。不过挨告的乡民
均供称不认识原PO,只是针对消费经验、服务态度发表评论,没有要辱骂原PO的意思。
检方认为,游男以帐号PO文,没有提及自己个资,乡民们也无法看到帐号就能推敲、连结
游男本人真实身分,因此游男名誉应无受损,也没有遭社会贬损评价的可能。检方并指,
游男在公众网络发文,本可预期文章可能遭到网友负面甚至激烈回应,而纵使乡民留言文
字尖酸刻薄,仍应认属宪法保障言论自由之范畴,因此将12乡民不起诉。(游仁汶/新北
报导)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4-07-03 22:32:00
桶神案1.桶神是明人(他有很多实况追随者)2.他是在实况上骂人的部分被追诉3.他骂的对象也是名人(可以概念式连结乡民案很多地方不太一样,不知道从哪边开始说小结 你那两个问号的假设/推论 都是有问题的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4-07-03 22:35:00
别闹了 统神是明确指出他骂的是谁及身分 怎还会不能连结?两个案例间有很明确的差异点 希望你能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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