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碳原料翻车,店家可以求偿金额?

楼主: MrTaxes (得粥加汤)   2014-06-28 11:45:45
※ 引述《ying268 (小姐)》之铭言:
: 云林斗六工业区附近
: 联结车载轮胎原料,结果翻车
: 黑色原料四处飘散,店家无法做生意
: 环保局已经采样,还不确定对人体有无危害,
: 可以怎么求偿?
: 无法做生意的损失? 清洁费? 身体不知道会不会有病变?
: 要向谁求偿? 可以求偿多少钱?
: 谢谢大家
求偿的对象应该是联结车驾驶
而驾驶所受雇的公司要负连带责任 民法188条
但前提是你要先能大概计算出你的损失 这个应该蛮难的
因为不好算 身体的病变也不会马上出现 另外还要证明因果关系
但如果附近的店家不只一家受损的话 可以串来起来打团体诉讼
可以一起请律师 律师费大家也可以分摊
有篇理律事务所的文章 截录一段
http://www.leeandli.com/web/bulletin/artical.asp?id=2208
公害事件:以环境污染为例,其所造成之损害,通常为特定地区之居民全体,其人数众多
,且受害原因相似,有透过团体诉讼解决纷争之必要。故民事诉讼法第44条之1规定:“
多数有共同利益之人为同一公益社团法人之社员者,于章程所定目的范围内,得选定该法
人为选定人起诉。法人依前项规定为社员提起金钱赔偿损害之诉时,如选定人全体以书状
表明愿由法院判定被告应给付选定人全体之总额,并就给付总额之分配方法达成协议者,
法院得不分别认定被告应给付各选定人之数额,而仅就被告应给付选定人全体之总额为裁
判”。故公害事件之被害人得依本条规定提起团体诉讼。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