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EELA (爱汝)
2014-06-19 14:08:12这是帮我母亲询问,我妈进一间公司已经20多年,
公司一开始有依照劳基法规定给特休,
后来老板觉得员工特休太多,要求签约一年特休只能七天,
我妈当时已经做快十年了,也无法去外地找工作,只好签约,
所以已经十多年,每年只有特休七天,
不知道公司要求签约合法吗?这样算抵触法律吗?
因为最近公司要资遣员工了,想问可以要求补偿吗?
手机发文请见谅。
作者:
suzh (大山顶)
2014-06-19 14:23:00劳动契约违反现行法令者无效,比法令优者可另行议定
楼主:
SEELA (爱汝)
2014-06-19 15:14:00但是我打电话去彰化劳工局问,对方回答签约当然有效,只要签约就有民法效力。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9 15:23:00你应该问,若对方约定牴触劳基法时,是否有效?????
推a182201:我签生死状你也不能打死我啊.. XDDDDDD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4-06-19 21:34:00
这种约不必然就当然无效,要看清楚全部,尤其有无补偿。
作者:
wsx1983 (面对现实)
2014-06-19 23:57:00无效,除非额外再给$$当签约金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6-20 01:39:00这种契约的补偿金之合理度怎估算?
楼主:
SEELA (爱汝)
2014-06-20 12:46:00那如果已经工作好几年,可以跟公司要求补偿之前没给的特休吗?可以要求现金补偿吗?
应该没有说明补偿 但是特休衍生的劳务报酬应该可以抓出一个数, 科员这样回真的得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