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植物人的土地继承

楼主: imaichiko (ichiko)   2014-05-31 13:57:19
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目前有一笔土地未办继承登记,是政府列册管理状态,
由BCDEF多人持份,AB是直系血亲,万一有意外发生B变成植物人,
请问A可以在取得监护宣告后去帮B做土地登记继承吗?
如何避免A取得监护宣告后,在B未死亡前违背B的意思处理属于B持份的土地?
可以事先写遗嘱吗? 政府列册管理状态下能做信托吗?
还是只能随A作处置了? 谢谢。
作者: YAHQQ (哑虎)   2014-05-31 14:06:00
列册就是因为没办继承 办了继承就不列册啦另外既然b是植物人 你怎么知道a的处理是违反b的意思?公同共有可以由继承人其中一个去办就可以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5-31 15:57:00
任何一个人都能独自去帮大家登记成公同共有这问题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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