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序良俗这四个字在台湾的各式法律其实一直出现
但到底是什么鬼?
打电话去给法务部法律...
结果他们也说不清楚
公序良俗如同字面上解释
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
我猜公共秩序大概向交通秩序这类的
至于善良风俗应指好的习惯或某些约定成俗的事物
例如:守时、守法(幼稚园小孩都知道的概念)
不知我这样解释有没有什么问题?
作者:
YAHQQ (哑虎)
2014-05-31 02:37:00姑狗有很难吗??这纯定义的东西随便都有耶
法官:我说你 有罪就有罪 除非多数暴力 应是修改法条
作者:
eebear (失败不等于零)
2014-05-31 04:19:00法官的自由心证
作者:
babylina (babylina)
2014-05-31 08:25:00法官说了算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4-05-31 10:02:00这是具体个案 具体判断的 不能统一解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5-31 10:47:00守时守法? 还不算,像是性爱契约才是
一楼我要的是法律上的定义,台湾是大陆法系,处罚法定与罪行法定原则
作者:
YAHQQ (哑虎)
2014-05-31 12:21:00法律上的见解就有啊 关键字多加个民法就一堆了
作者:
YAHQQ (哑虎)
2014-05-31 12:52:00............你继续自己发挥想像力去解释吧
善良风俗是不确定法律概念 本来欠缺具体完整的定义而在适用上是交由法官依个案做具体化的价值补充或在行政法上由行政机关做出专业判断等等并不会因为我国系属大陆法系而有完整的定义就连德国法学家也承认 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处理依照法治国原则应该尽可能的避免 但是在立法技术上本来就难以达到次就YAHQQ所说民法 是指民法72条此一经常适用于民事案件中可以适用公序良俗的法条 相关适用之判决皆可以参考而此一条文在适用上是有关法律行为在现下社会通念和价值观是否可认为合法 故最终操作及定义者则如上述 会成了法官说了算就是
曾有法官为了不确定法律概念 发问卷要确立人民多数对其概念为何另其对不确定法律概念水以一般多数可理解并认同为依据而非依判例
作者:
YAHQQ (哑虎)
2014-05-31 22:17:00我是叫他去姑狗 关键字用公序良俗+民法 可以找到很多学者的文章在讨论这东西 门外汉从那个看起会比较容易有一个通盘的了解 毕竟这东西真要论述可以写一本书出来 楼上也真有耐心 但这不是门外汉看的懂的
作者:
YAHQQ (哑虎)
2014-05-31 22:56:00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