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4/4
机车与脚踏车在同车道,机车行驶于靠近快车道处(在脚踏车后方),脚踏车在右处
在机车骑快靠近脚踏车时,脚踏车突然右弯,因反应不及,所以擦撞到脚踏车手把
脚踏车骑士手破皮(但未就医),车子完好无缺
机车上两人(我方)皆有大小不一的挫伤及瘀青,其中一位尾椎部分有受伤,机车多处磨损
之前原本已经谈好和解,但就在我们要和解的时候
他们又临时反悔,想请问这样的情形,如果后来真的不得已上法院,是否有赢面??
刚刚看了前面有人也是跟我差不多案例,但他是双方都有受伤
如果是我们只有单方面受伤,这两者案例的胜算是否会不一样??
麻烦版上各位大大解答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