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遗产分割之诉讼价额认定

楼主: yitto (QQ)   2014-05-22 10:51:13
 原告向法院提出遗产分割之诉讼 (我方为被告)
 原告所有资料均来自国税局及内政部地政司
 但是刚好有一笔土地的价值 地政司标示错误(较少) 后来已更正(较多)
 原告在地政司公告土地价值错误期间 提出分割遗产之诉 并已缴纳诉讼费用 
 之后一审法院审理期间 我方曾多次向法官陈述 该土地价格标示错误
 已向当地政处申请更正 历经约8个月才更正为正确的公告现值
 我方有向法院出示该土地前几年的公告现值及更正后的价格
 一审法院现已判决 原告败诉并提起上诉 被告胜诉未上诉
 因为本诉讼中 该笔土地的价格最高 更正前为170万 更正后为1080万
 价差约900万
 一审法院判决 诉讼费用由继承人平均分担
 我的问题
 1.有没有可能请原告补足一审的诉讼费用 或是由我方补足一审诉讼费用
   单纯只是想让原告上诉二审的费用提高
 2.请问二审之诉讼费用应该以多少计算
   我知道是以起诉时价额计算 但那是公示机关一个错误的标示
  
 
 题外话
 原告的诉求就是只要分遗产 不还债务
 被告之一已经代为清偿 被继承人的债务 取得代偿证明
 并提出连带保证人的代位求偿之诉(继承人全为连带保证人)
 也已经由法院判决确定胜诉 取得确定判决书 并已经申请强制执行
 原告也对被告 提出刑事侵占告诉 已经由检察官做出不起诉处分
 
 谢谢看完这么长的文章 还请各位大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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